中国建筑行业数字化转型杰出人物

一、简介

“中国建筑行业数字化转型杰出人物”隶属于星云奖(N-Award),旨在表彰在建筑行业数字技术革新、智能建造实践及产业生态重构中取得突破性成就的个人。该奖项实行推荐制(不受理自荐),每年评选一次,获奖人数不超过4人,获奖者将出席同年举办的华东CIO大会,并接受表彰。

“中国建筑行业数字化转型杰出人物”是建筑行业数字化转型方面的最高人物类奖项之一,遵循「寻找建筑行业数字化转型No.1的个人」之理念,通过深度对接国家“十四五”数字经济专项政策与产业扶持导向,并建立与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数字化转型示范工程的申报通道绑定机制,使获奖主体纳入政府优先支持名录,涵盖科技立项、税收优惠、示范基地申报等专项支持,形成从行业认可到国家荣誉的价值跃升。

“中国建筑行业数字化转型杰出人物”的评选严格遵循《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并借鉴DGI指数模型,评审委员会成员来自政界、学界、商界等,从多维度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估。该奖项通过深度融入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培育,激励建筑行业数字化转型的原创性、引领性科技突破,从而全面彰显其作为国家荣誉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家数字经济发展的标杆引领作用。

二、评选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在中国境内设有法律主体。

3、在建筑行业具有杰出贡献。

三、推荐要求

1、国家级科研机构、全国性行业协会、知名高校、国家级数字经济园区(经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认定)、数字化转型示范企业(如入选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具有推荐资格。

2、每个推荐单位每年推荐不得超过2人。

3、推荐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推荐,提供相关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按照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4、与被推荐人存在直接利益关联的推荐单位应当主动声明并回避推荐,一经发现,将取消相关单位次年推荐资格,已提交推荐材料视为无效,并纳入奖项评审诚信档案。

四、评选标准

1、候选人主导的数字化转型项目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或填补国内空白,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显著推动建筑行业原创性理论、方法或工具的创新应用。

2、项目已实现规模化落地应用,取得可量化的经济或社会效益,并形成可复制推广的行业解决方案,带动产业链上下游数字化协同发展。

3、紧密契合国家“十四五”数字经济战略方向,优先支持参与国家级重大科技专项、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工程建设的项目,体现对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等国家战略的支撑作用。

4、通过技术输出、标准制定、人才培养等方式,显著提升建筑行业数字化水平,推动形成开放协同的产业生态,其成果被纳入国家级白皮书、案例集或成为标杆,具有广泛示范引领效应。

五、评审专家

组织单位邀请权威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应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专家与候选人存在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客观性的情形时,应当主动声明并回避。

六、评审流程

1、初审阶段(周期2个月)

(1)材料接收与形式审查:评审办公室对推荐材料进行完整性、合规性核查,重点审核推荐单位资质、候选人资格条件及材料真实性,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逾期未补正视为放弃。

(2)评审委员会评审:按数字技术、智能建造实践、产业生态重构三大模块设立专项评审组,每组由4-5名权威专家组成,采取双盲评审机制,从技术创新性、实施效能、战略价值、行业影响力四个维度量化评分,按得分排序确定不超过推荐总人数10%的入围名单。

(3)初审结果公示:公示入围名单,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与异议申诉。

2、终审阶段(周期2个月)

(1)现场答辩与核查:入围者须进行20分钟现场陈述及15分钟专家质询,重点考察技术深度、实践成效及战略价值。在此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效果的实地核查报告进行验证。

(2)综合评议: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获奖者需获2/3以上成员赞成票。

(3)终审结果公示: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备案后,通过多渠道公示最终获奖名单,公示期为7天,同步开通异议受理专线及邮箱。

3、颁奖与后续管理

获奖者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组织单位正式发文公布,并于同年华东CIO大会举行颁奖典礼,授予证书及政府优先支持名录准入资格。

七、其他说明

1、获奖人伪造、剽窃研究成果或申报材料,篡改关键数据,以及存在其他违反科研诚信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撤销其荣誉并追回证书,永久取消其参评资格,同时纳入奖项评审失信黑名单,并在官方渠道公开通报。

2、推荐单位协助候选人伪造材料、隐瞒利益关联或干扰评审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三年推荐资格并追责,相关责任人纳入行业信用联合惩戒系统。

3、评审专家在评审活动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包括但不限于未主动声明利益关联、泄露评审机密信息、收受不当利益影响评审客观性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评审专家资格并追责,终身禁入奖项评审专家库,同时将违规事实通报其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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